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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渭南市工业倍增计划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16:48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财政局,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管委会党政办:

为落实渭南市《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引导我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3年渭南市工业倍增计划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或纳税在渭南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对2022年度产值首次突破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食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1)

2.对2022年度产值超过10亿元、增速在15%-20%间或产值超过10亿元、增速在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2)

3.对2022年度在上海、深圳、香港证券交易所首次不定向公开发行股票(IPO)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陕西股权交易中心首次挂牌的企业进行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3)

4.对规上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进行贷款贴息。(申报要求见附件4)

5.对经过国家级或省级行业协会认定,在全国行业排前五名或全省行业排前三名的龙头工业企业进行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5)

6.对制定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工业企业进行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6)

7.对首次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业企业进行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7)

8.对出口的食品工业企业按照到岸运费给予一定补贴。(申报要求见附件8)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9.对工业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9)

(三)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10.对2022年度市域内财政资金项目使用市域内工业产品的,按年度使用市域内企业配套产品新增额的一定比例分别给予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10)

11.对本地企业招引行业领军企业总部、世界500强及中国500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来我市单独设立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进行奖励;对大型工业企业招引配套协作工业企业来渭落户,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对引进单位或机构进行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11)

(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12.对新建三层及以上、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按计划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厂房投资主体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申报要求见附件12)

13.对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零部件配套企业租用标准厂房的,项目投产后对前五年租金进行补助。(申报要求见附件13)

(五)支持企业创新建设

14.对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质量标杆、“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业、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等荣誉称号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对新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质量标杆、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等荣誉称号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对新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强基、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配套奖励。(申报要求见附件14)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市级工业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地“属地化”原则,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要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绩效目标表内容进行核实,确保项目真实、绩效达预期。同一企业涉及的奖补政策,按照同一级次“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项目审核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分别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逾期不报或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再予以受理。上报纸质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含项目汇总表)一式7份(市工信局6份、市财政局1份),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一式3份(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上报电子版材料应生成PDF格式,按照支持方向分别整理成文件包报送。

(三)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资金申请报告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5编制,并按照要求申报资料的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2023年渭南市工业倍增计划资金项目-XX县-XX企业-XX奖励”。

(四)申报项目及相关要件须由企业录入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czyxmk.sf.gov.cn,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注册登录后,点击“新增”,选择“市级专项——市级工业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

四、联系方式

(一)市工信局 联系人及电话见具体项目申报要求

(二)市财政局 国有资本管理科 0913-2100073

附 件:1.企业产值突破奖励申报要求

2.企业超产超销奖励申报要求

3.企业直接融资奖励申报要求

4.规上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奖励申报要求

5.行业认定龙头企业奖励申报要求

6.标准研制奖励申报要求

7.食品工业企业认定奖励申报要求

8.食品工业企业出口到岸运费奖励申报要求

9.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要求

10.重大工程市域企业相互配套项目申报要求

11.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要求

12.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13.租赁标准化厂房奖励申报要求

14.工业企业创新建设奖励申报要求

15.申报资料封面格式

16.绩效目标表

17.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渭南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市级工业倍增项目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