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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6-03 16:13

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省工信厅、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月”的安排部署,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属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筑牢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素质。按照中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工业企业、民爆行业、工业园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重要论述,重温《生命重要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夯实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通过专题活动、集中宣传等形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积极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工信局成立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研究部署有关活动事项。

组 长:王蕾 市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王进民 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高存智 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梁怀珠 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

段文艺 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企业、民爆行业、工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由段文艺担任。

三、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启动日为6月1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四、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五、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6月1日,各县市区工信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各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举办启动仪式或参加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启动仪式,同步启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统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各行业企业学习内容;广泛宣传阐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安全发展观念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有机融合,在全社会凝神聚气,形成共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公开课”等活动。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大讲堂”,面向重点企业负责人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各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充分利用企业班前会时机,开展班前一分钟“安全喊话”活动,从杜绝“三违”行为、规范操作、查找隐患、确保安全等方面入手,营造“生产再忙,安全不忘”的理念;通过微信、抖音、短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加强对职业病辨识与防治,粉尘爆炸、防火防雷、应急逃生自救等安全知识的宣传,促进安全运行水平提升。

(四)广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发》解读,对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进行解读。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负责人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积极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有效调动一线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加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设安全生产违法案例、典型事故案例专题展览活动,组织职工参观学习,强化教育警示效果。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各县市区、各企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等方面的活动。

市工信局将组织市级行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邀请省工信厅、市安委会、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观摩。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早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提早谋划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人员、有氛围、有实效。

(二)紧扣主题,强化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三)加强考核,及时总结。各县市区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责任考核,建立检查督导制度,督促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活动。及时总结活动的亮点、典型经验,并及时报送市工信局。

请各县市区于6月25日前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科。

网络编辑:工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