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发改局: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陕人社函〔2024〕544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请各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省级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对申报资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初级职称的,由申报人按照省级文件要求装订资料,并由所属单位统一报送,同时提交相关资料电子版。
2.需要申领和注销职称申报系统账号的单位请安排专人携带单位公函、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领取本单位系统账号。
3.各单位委托评审函请于12月23日前报市工信局。
联系电话:2930812 邮箱:wnsgxjzxqyyfgjjk@163.com
地址: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101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544号).pdf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