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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12-06 17:54

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发改局、财政局,卤阳湖发改局、财政分局:

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以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370),现将2022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小技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

中小技改项目重点支持生产制造类、农产品深加工类和部分生产性服务类中小企业;主要支持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开展的设备类技术改造。支持的设备类技术改造,以企业为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升节能环保能力等购置的关键、核心或成套设备为主;购置技术水平没有明显提升的设备和一般性生产资料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支持中小企业淘汰老旧设备,购置先进的、适用的设备,提升装备水平的技术改造。

()支持中小企业为推进智能化改造,应用新一代技术,采用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技术改造。

()支持中小企业为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应急绩效B级以下企业提升A级行动的提升改造,以及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进行的技术改造。

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千企示范、万企转型”企业、县域中小企业、23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以及苏陕协作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中小技改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的中小企业,在我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法纳税,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技术、工艺水平先进。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中小技改项目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分为两类,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设备更新类项目。企业注册登记日期(截至2021630)满两年以上;设备须在202071日至2021630日期间购置。

()新建类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01971日以后备案开工、截至2021630日已完成项目总投资额50%以上,备案或核准、土地、环保、规划等手续齐全;设备须在202071日至2021630日期间购置。

设备购置时间主要以发票时间为准。

三、申报资料

()基础资料: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业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20219月份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盖企业公章)

4.更新设备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见附件2)和已投入资金凭证(包括购买设备合同、购买设备发票、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单等相关手续复印件。进口设备还需提供报关单、海关完税凭证及贸易合同等相关资料)。非标自制类设备,提供设备制造情况说明(包括自制设备所需原材料和相关配套设备清单及数量)、设备构造示意图及原材料等购置发票和清单。

5.申报单位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表(见附件3)

6.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40000万元的企业,需提供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年度和证明开具日上月末)

7.其他相关资料(如申报单位获得省级以上部门单位的相关资质认证,取得相关荣誉等)

8.申报单位登录信用中国(陕西)网站(http://credit.shaanxi.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9.企业购置的关键、核心或成套设备彩色图片58张。

10.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5)

()新建类项目还须提供以下具体资料:

1.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需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审批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批意见;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项目规划文件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可参照附件2制表)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经县市区两部门审核后,分别报所属市工信局和市财政部门审核;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分类实施。

五、申报要求

()各级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公开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要充分认识项目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开展项目审核及推荐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审核水平和审核质量,尤其要对符合要求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等重要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真实性和推荐上报内容负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02021年已支持过的中小技改项目,企业应提供最新批次支持奖补时间段之后所购设备的发票,并填写20202021年支持项目情况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各县()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已支持项目单位奖励资金对应的奖补时间段,并对真实性负责。企业如提供已支持过的奖补时间段设备发票或者不填写附件4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设备购置金额的认定,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要互为佐证,企业购置设备的实际付款应达到30%()以上。实际付款80%()以上,设备购置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实际付款30%()80%,设备购置金额以实际付款金额为准。申报单位所申报项目的设备应产权明晰,原则上产权应归属申报单位。

()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双面打印,书脊处标明“XX-XX企业-XX类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关键性资料必须清晰易辨认,发票二码必须完整、清楚,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单位通过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进行线上申报(网址:http://czyxmk.sf.gov.cn,进入2022财年登录后选择“2176010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填报,项目名称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申报项目名称”,上报地区必须选择区县级。线上填报截止时间20211228),线上未进行申报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2022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杜绝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多次申报或拆分申报。

(六)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211215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提交中小企业技改项目申请报告、20202021年支持项目情况表(附件4,将20202021年获支持的企业表格汇总上报)、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6),以及申报项目纸质资料(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50-1000万元项目一式3份,其中市财政1份;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一式7份,其中市财政局2份),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七)各企业将项目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并通过渭南企业码微信小程序上传,同时将PDF版资料报至市财政局。

联系人:市工信局                2930812

市财政局                2100073

省财政技术支持          029-68396999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