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五一”节来临之际,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执行省市有关规定,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复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就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筑牢思想防线
各党支部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本色。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防止“被围猎”,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提高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营造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严守纪律规定,坚决不撞红线
1.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以及电子提货券(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日礼品;
2.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
4.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旅游等;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廉政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惩治腐败
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治的“四风”问题,立行立改,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对无视纪律威严、不顾组织提醒、不制止不收手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从严从重查处。
最后祝大家节日快乐、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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