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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5-26 16:31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发改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措施,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按照省工信厅印发的《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2〕110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在申报行业上,以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主。

二、申报资料

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组织辖区内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开展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是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2.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填写《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资料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2),随同企业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曹铮劼 电话:2930812

邮箱:wnsgxjzxqyyfgjjk@163.com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及格式.doc

2.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资料基础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