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业发展 / 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 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1-06 16:58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发改局,各工业园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市开展2021年度中小企业、非公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评审范围。在渭南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单位所属工作人员。

2.条件要求。申报人员请严格对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51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文链接:http://gxt.shaanxi.gov.cn/tzgg/74058.jhtml)。

二、工作程序

1.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职称的,由申报单位将所属人员有关纸质材料扫描汇总,连同本单位委托评审函一并发发送至wnzxqyk@163.com,由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申报资料。

2.申报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的,由申报单位将所属人员申报资料按通知要求进行装订,连同本单位委托评审函一并报送至渭南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进行初审。

3.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工信局统一上报。

三、有关要求

1.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的,请于20221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的,请于20221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3.所有申报资料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与非公经济科  曹铮   2930812

市工信局园区建设科            张莹楠   2930811

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2366507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