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286号)要求,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在省级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组织遴选和推荐,于10月23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申报认定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光盘3份)报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书脊处标明“XX企业”,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贾雯昕0913-2930807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