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办法(暂行)》(陕工信发〔2020〕4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产品均可申请认定。
(二)产品需列入《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
(三)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鉴定。新产品鉴定由研发单位自行组织,以会议形式进行,原则上在企业召开。
二、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鉴定意见》及《鉴定委员会签字表》
(四)完整的新产品鉴定文件
1.有效期内查新报告(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单位出具,与专家鉴定会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的封面必须有CNAS或CMA认证章)。
3.用户使用报告(不少于二个单位,如产品是定向开发只有一个用户,需提供情况说明)。
(五)申请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承诺书,并由法人代表签章。
(六)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相关产品认证。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新产品,由研发单位完成相关资料,材料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企业名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省属企业报送至省国资委,中央驻陕企业可直报。企业需同时通过渭南企业码进行申报,申报资料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二)部门推荐。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于6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新产品名称应当采用规范格式(型号/创新点 产品)且与《鉴定意见》中保持一致,不得使用“一种”“系列”“新型”等宽泛名称。系列产品原则上不予认定。
(二)鉴定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为单数,来自不同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用户等),从事并具有与该产品行业相关的高级职称。
(三)鉴定意见要求格式规范,明确创新点,获得的专利、技术水平、使用标准、产品的检测情况。
(四)经认定的新产品颁发《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
联系人:贾雯昕联系电话:2930807
邮 箱:820235986@qq.com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