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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安委会关于成立渭南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5-24 16:59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成立渭南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通知

渭安委发〔2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更好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市安委会决定成立渭南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设立

渭南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分为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及工贸、消防以及政策宣传等8个专业组,成员从省安全生产专家库以及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

专家组组长:袁忍科,副组长:韩有毅、李会君、吴庭樑。

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组的设置和人员组成将适时调整,专家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成立专家组管理办公室,负责专家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庭樑同志担任。

二、专家组职责

(一)受市安委办或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委托,参与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标准的制定和论证,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鉴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和技术论证,审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论文、报告或者建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政策和技术依据。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以及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评估,为事故调查和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控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四)从事全市范围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项目评估评价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五)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市安委会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其它技术服务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有关事项

(一)专家组成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平公正地从事技术服务活动,对出具的技术结论负责。

(二)专家组成员应按照市安委办安排,积极参加委派的技术服务活动。对不能承担委派工作任务,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出具显失公平的结论,以及以专家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予以解聘。

(三)全市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和活动优先在专家组成员中选择,专家组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方可从其他渠道聘用。专家组成员技术服务活动费用,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支付。

(四)专家组成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和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为抢险救援、应急处置以及随后进行的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履行专家义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整治活动所需专家由市安委办负责,从专家组成员中选择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专家参加。财务部门在受理专家服务经费时应审核是否为专家管理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和领导委派审批的专家。各行业领域日常技术服务活动由相关部门在专家组成员中选择。

(六)专家组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由市安委会颁发聘书。


 附件:市安委会专家库专家名单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