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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2-17 10:35

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这一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市安委会文件精神,现就全市民爆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工作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任务来抓。今后一个时期,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作为当前安全监管最重要的任务,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定严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好企业复产复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积极主动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确保这一时期安全形势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加强指导,做好企业复产复工的安全服务工作。受疫情影响,各企业人员不到位,安全隐患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复产复工企业进行安全指导,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职责,督促企业落实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生产环节安全状况,完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援工作流程、防护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到位,确保企业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三、紧盯看牢重点,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和《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令》,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令》要求,严禁提前复工复产。要指导企业严格管控来自疫区或去过疫区的人员,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详细排查,逐人建立台账,督查其严格遵守当地疫区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按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深化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认真分析查找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对症施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把好关口,确保复产复工工作安全有序。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复产复工要制定复产复工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产复工方案审核把关,经验收批复后企业方可复产复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的企业不得复产复工,企业擅自复产复工的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摸清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的组织领导,排查复产复工企业基本情况,检查复产复工措施落实情况,完善工作台账,加强工作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

六、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于2月15和3月1日前将辖区复工复产企业和停工停产企业情况报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科。市工信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各民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