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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16:3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县域工业集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398号)工作要求,对全市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为全市范围内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各县(市、区)前期已纳入评价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形成数据的,不再重复报送。

二、评价程序

各县(市、区)县域工业集中区负责本园区各项指标数据采集、核对(附件1),并报送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县域工业集中区指标统计、初审,形成本县市区评价结果(附件1、附件2),报送市工信局审核汇总。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是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陕西省亩均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省级以上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陕亩均办发〔2021〕1号)要求开展工作。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报送、谁负责”原则,做好县域工业集中区数据统计、初审和报送工作,对所报送的数据信息情况负责,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合规,客观反映县域园区发展实际。同时做好数据信息安全管理,遵守统计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不得对外公开数据信息和评价分值或挪作他用。

(三)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本县(市、区)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评价结果报告、《2020年县域工业集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表》(附件1)、《2020年县域工业集中区亩均效益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工信局园区建设科,请在wngxjyqk@163.com(密码:GXJyqk811)自行下载附件1、附件2。

联系人:张帅 电话:29308112930800

邮箱:yuanquke811@163.com

附件:1.2020年县域工业集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表

          2.2020年县域工业集中区亩均效益评价结果汇总表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2日